碧石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自: 加入时间:2005-10-28 14:03:37 点击:

碧石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有关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即将开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我镇这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村民办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㈠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加强对“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选举前要做好党员的宣传动员工作,选举要把握正确的方向,选举后要积极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㈡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必须坚持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竞争和平等的原则,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宗族、房头势力或恶势力对选举的干扰,坚决制止和查处候选人的贿选行为。
  ㈢坚持精干高效,提倡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职数为3—5人。
㈣保障妇女权益,实行“设岗定位”。即采用“设岗定位”的选举方式,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名额。
  二、选举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期进行,先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党 组织换届。全镇“两委”换届选举进度必须一致,时间统一自2005年9月20日起至2005年11月底止,11月6日为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投票选举日。
  三、阶段区分及工作要求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历时2个多月,共区分为六个阶段。
  ㈠“两委”换届选举间接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主要工作及要求:
   1、成立“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
   2、召开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
   3、广泛进行“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
   4、制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5、组织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认真培训村级选举工作人员;
   6、组织开展对现届村级班子财务审计和考核工作,其结果必须在换届选举前20天向村民公示;
   7、选聘村民委员会选举观察员。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重点是组织对重点村、难点村和信访突出的村进行派员观察。
  ㈡“两委”选举直接准备阶段(10月1日至10月27日)。
   1、工作指导组进驻工作点。工作指导组要进驻到村,要求每村要有2人以上全程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2、推选产生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上届党组织成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作必要的调整。党组织选举委员会必须报党委审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其中一人主持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主持人报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3、组织开展选民登记工作。
  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①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②明确登记方法、对象。选民登记有两种基本方法:一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二是选民登记员挨家挨户登记。村民登记要做到“四登”、“四不登”。“四登”是指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的村民,方可登记为选民(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为准、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四不登”是指具备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人员;无法表达意志的呆傻人员;村内临时雇用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③做好特殊群体资格审查工作。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尽村民义务的,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可以在本村登记;外出2年以上的村民,经通知在选举日未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计算在本次选民的人数内;户口在本村,但不居住在本村的“挂靠户”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也可不登记。同时,做好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名单增减工作,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④公布选民名单并颁发选民证。各村在选举日前20天,按村民小组顺序在本村的显要位置或村务公开栏内公布选举名单,并颁发选民证。
  4、组织村民代表推选工作。
选民名单公布后5日以内,依法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最多一般不超过50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5、“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提名与确定。
提名与确定候选人应注重如下环节。
   ①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听取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职的重点内容是任职期间实行村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的情况。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等次为满意和不满意,结果进行公示,为新一届“两委”成员的提名和投票选举打好基础。
   ②讨论通过新一届“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党组织职位按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1—3人设置;村民委员会职位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3人设置。“两委”成员候选人男性提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提倡在50岁以下,新进入班子的人选原则上文化程度应是初中以上。“两委”成员候选人职位、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应进行公示。
   ③推荐、确定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组织成员采取“两推”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推荐时先进行党内推荐后进行群众推荐。党内推荐采取召开全村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对照新一届党组织成员任职的条件要求,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新一届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按照正式候选人职数3:1的比例,根据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群众推荐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群众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信任票,取足相应名额作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预备人选。
   ④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实行个人自荐报名和村民直接提名。自荐人要向村民选举委员会递交书面自荐材料,说明自荐的具体职务和理由,自荐人的承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职位设置印制等额提名票,由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职务将所有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得票从多到少的顺序向村民公布。然后按照设岗定位、差额选举、相对多数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按照每个职位差额1人的原则,以相对多数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前10日进行公布。正式 候选人中必须要有一名以上的妇女代表。
   ⑤“两委”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有关情况。
  ㈢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阶段(10月28日至11月6日)。
  主要工作要求:
   1、组织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按上级统一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造册登记,发给委托证并在被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册。三是决定投票方式。即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选举办法、主持词等。六是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像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按50人设立一个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2个以上的投票箱。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八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包括验证登记员、发票员,负责秘密划票间、票箱间,代写处代写员,唱票、计票、监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等。
   2、召开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大会。
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之一就是进行竞选演讲,正式候选人按竞选职务的类别和得票高低依次上台演讲,向选民介绍自己,发表治村方案,回答选民提出问题。其他程序按规定进行。投票选举应重点注意如下事项:
   ①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其他选民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2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③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④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并颁发当选证书。
   ⑤当选人数少于3人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选举日之后的十五日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照未当选人得票的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的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㈣村党组织投票选举阶段(11月7日至11月12日)。
  主要工作及要求:
  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全村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将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进行投票选举。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再通过召开党组织成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并将选举结果一并报镇党委审批。
  ㈤建章立制阶段(11月13日至11月20日)。
  主要工作及要求:
   1、工作移交。
   在镇党委、政府的主持下,完成上届“两委”与新一届“两委”的移交工作。村党组织移交工作按规定进行。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新一届村委员会成立10日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
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计生妇女等专门委员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各村民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再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被推选为两个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
   4、建章立制。
新一届“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5、总结归档。
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收集整理村“两委”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㈥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主要工作及要求: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所有村委会、村党组织是否按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是否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并实行各层次差额选举;是否设立了秘密写票处,并将选举结果当场宣布;交接工作是否及时,村委会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村党组织换届是否落实了“两推一选”制度。各村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材料及时报送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并接受市、区组织检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民主选举村级“两委”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大事。因此,全镇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加强我镇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㈠切实加强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政府要把做好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当成全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指导。镇“四大家”领导要根据包村挂点的要求,深入联系村,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搞好分类指导,为完成选举工作提供领导保障。各选举机构要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选举工作任务。
  ㈡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在选举的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简化选举程序,不得在选举中出现指选、派选的情况出现,不得有宗派房头和社会恶势力操纵,不得有贿选的现象存在。要严格把好选民登记、民主考评、候选人直接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对于破坏民主选举,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决不能手软。要防止宗派、房头和社会恶势力操纵选举,依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社会稳定。
   全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选举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查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㈢积极探索创新选举办法。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选举办法。一是积极开展竞选活动。竞选活动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通过竞选,候选人向选民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才干,公开发表自己上任后的承诺,便于选民全面、客观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提高选举的竞争性。竞选一般采取在选举大会上集中统一进行,也可以在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投票选举前进行,即召开竞选演讲会。二是运用“设岗定位”的办法选举。为了方便选民选举满意的人选,改善班子结构,确保妇女在“两委”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各地从推荐、确定正式候选人,到正式投票选举,可实行“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选举,以保证选举的结果。三是实行选举观察员制度,以保证选举的健康发展。四是引入司法公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司法公证引入换届选举活动中,使选举活动充分体现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把选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㈣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村党支部选举工作,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正面宣传,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及时查处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进行惩戒。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培训,掌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资料,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要指导村级财务清理和加强财务审计工作,要依法解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司法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与选举工作紧密结合,促进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碧石渡镇“两委”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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